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 汧渭之会。曰: 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 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 之。十年 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 十六年,文公 以兵伐戎,戎败 走。於是文公遂 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 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 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 公太子卒, 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 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 宁公。... 更多 >>